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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法资讯】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召开

2015-04-10 枣法之光

枣庄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

4月9日,枣庄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平安建设会议,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表彰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全市法院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杰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惠从冰作2015年度全市法院工作部署,并分别与中院班子成员、各区(市)法院院长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周书记对今年的法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履行法院职责,全力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全市法院要找准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二是要坚持公正司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不懈地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以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要继续抓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深入推进“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审务公开,以司法公开促进公平正义;要以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为目标,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以队伍建设保障公平正义。三是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维护司法权威就是维护党的执政权威的思想观念,高度重视法院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研究解决影响法院工作的实际问题,为法院工作发展进步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政法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为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对于领导干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相关法院要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坚定党的领导观念,自觉接受并服从党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惠院长对今年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一、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面履行司法职责

一是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刑事审判工作要严格刑事证明标准,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独立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审判,切实发挥审判程序对侦查、审查起诉程序的制约和引导功能。民事审判工作要认真贯彻民事诉讼法及新颁布的司法解释,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过错分析、责任认定,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引导群众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商事审判工作要认真做好市属企业改革改制相关破产案件和重点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积极受理、依法审判知识产权案件,支持和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行政审判工作要探索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充分发挥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能。执行工作要抓好“总对总”金融网络执行查控平台上线运行工作,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建设,继续开展涉民生和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活动,着力提高执行效率。各审判执行工作都要做好司法建议工作,更好地服务新常态下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强化审判管理。完善审判质效管理考核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审判规律、有利于公正司法的考核指标体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扎实做好大数据挖掘与应用;发挥审判管理“刚性规制”与“柔性引领”的双重功能,把重心转移到加强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上来;继续开展好案件质量评查、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努力提升庭审及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开展未结案件集中清理活动。目前,全市法院尚有未结案件10291件,案件积压问题非常突出,清理积案的任务异常繁重。全市法院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基本消化去年积存的所有未结案件。坚持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市两级法院都要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和比例,逐年提高办案指标,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完善人员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各业务部门办案量,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把审判力量集中在办案任务重的部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进民商事“小额速裁程序”适用,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严格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审批,决不能为了增加诉讼收费、减轻审限压力而降低简易程序适用率。

三是努力推进严格司法。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注重律师在办案中的作用,努力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要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开通启用律师服务平台,各基层法院5月1日前要全部开通,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办理等功能。完善司法权力清单,探索建立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审判权监督制约,让法官有权受制约,有权依法用权。

四是切实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减少诉讼事务经办环节。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做好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强化新媒体思维,主动顺应媒体融合发展大趋势,大力宣传枣庄法院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五是努力规范涉诉信访。坚持把“四心工作法”贯穿工作始终,因案施策化解信访纠纷,大力推进网上接访工作,加大对依法治访的宣传力度,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



二、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一是要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讲政治、守规矩,强化公务责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坚持定向培训,加强实践锻炼,重视调研带动,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强化干警自觉意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三是要转作风、重廉洁,守住为人做事底线,树立良好形象。

三、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院党组已决定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要把开展这一活动作为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的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把基层基础建设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一是要加强基层职业保障。完善防止基层人才流失措施,促进上下级法院人员双向交流。积极协调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按照省法院要求,对人民法庭庭长,要及时解决科级职级和待遇问题,今年年底前要解决到位。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重大先进典型。二是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法庭的管理和保障机制。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加强审判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庭审录音录像系统的应用和维护;抓好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讼服务短信平台等的建设,通过信息化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内外部监督、提升办案质效。

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做好思想引导,最大限度凝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要做好相关改革的准备工作,摸清人财物底数,研究可行性方案。要积极争取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和财政支持,做好保障工作。二是积极探索机制改革。完善立案登记制与涉诉信访终结机制改革,既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又严格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实现群众诉求“进得来,出得去”。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审判责任,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继续完善已经建立的合议庭共同责任、院庭长监督管理和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规范主审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权力配置,明确权力权限,厘清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严格权力行使。探索完善审级制度,构建“一审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的工作格局。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节约司法资源,方便群众诉讼。三是要巩固深化已有改革成果。在司法公开方面,着重在增强实用性上下功夫。在人民陪审方面,继续规范选取机制,扩大参审范围,实现“一职多能、多员合一”新突破。要继续推行人民陪审工作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开展试点情况调研,提炼工作经验。进一步研究探索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的诉讼制度。在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方面,继续完善交叉指定管辖制度,预防和减少行政干预;推动健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和执行司法裁判的制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维护司法权威;加大调研力度,不断总结实践经验。

惠院长强调,既定的目标举措能否实现,关键还在落实。全市法院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工作发展。一是要坚持领导带头。全市法院各级领导班子和各中层领导,必须在方方面面为广大干警带好头,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既要当好指挥员,更要当好战斗员。二要严格明确责任。要做到立说立行、不等不靠,实行重点工作、重大事项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催办、责任部门承办、专门机构督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时有限定之期,确保工作任务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三要强化督查问责。对部署的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必要时随时调度通报。中院负责督查的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督查督导作用。抓督查还要抓问责,切实通过严格问责,“问”出压力,“问”出干劲,“问”出实绩。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明确上级一系列要求,增强全局意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自觉,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要进一步明确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紧迫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对工作要抓紧,对队伍要管紧;要清醒认识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问题意识,主动找差距,自觉补短板,提高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工作不落后、人员不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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